政府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配建的商业用房,为周转资金,将其开发权经公开拍卖程序出让给投资商或开发商。在出让过程中涉及到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程序及条件、国有资产经营与处置的授权与批准、划拨用地性质的转换、土地出让金费用的支付、商业项目开发权的许可、商品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及地下建筑物(人防等工程)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等。本所于拍卖确认后期介入、向受让方提供法律服务。该业务由周万发律师承办。